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常山县义务教育学校老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动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顺利实施,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进展,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老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浙教人【2024】132 号)精神,现就我县义务教育学校老师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实施绩效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和谐进展为目标,以加强老师队伍建设为核心,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进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老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老师考核评价制度,激发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素养教育全面深化实施
二、考核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履行《义务教育法》、《老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老师法定的职责情况,以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
(一)专任老师专任老师的绩效考核包括师德、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老师遵守《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老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符合老师职业道德要求的行为,作为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条件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老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讨论、老师专业进展的情况
德育工作是每个老师应尽的责任,要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老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积极参加教学管理的情况;教学效果的考核,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