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淮河路 67 号改造装修施工合同甲方:河南隆达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该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装修施工项目1
项目名称: 新密本田 4S 店幕墙装修 2
房屋结构: 钢结构 3
装修施工内容及要求: 幕墙、钢雨棚
该工程项目工期历时 25 天 ,自 2012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3 年 1 月 15 日
二、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1
工程总造价:(大写) 伍万 元整 ,(小写) ¥ 50000
00 元整(为暂定价,具体以结算为准)
按每 20 天为节点所产生工程量价款 50% 支付,支付期限为乙方工程量申报日起 7 天内
该工程竣工后,由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合格或自行投入使用后 1 个月内工程款一次性结清余款
详见价格单计价依据
三、材料、设备的供应1
甲方提供的材料: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场
材料由乙方负责卸车、保管及垂直运输,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前准备细则1
甲方(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如确实需要改造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造成的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5)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
(6)甲方有责任在装修前对现办公楼土建质量有所了解,并妥善解决
乙方(1)组织施工图纸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