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贵州和拓投资有限公司(贵州山海云关食品物流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商铺(库位)使用管理协议书甲方: 贵州和拓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 贵州山海云关食品物流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为了共同进展、繁荣市场,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商铺(库位)的位置及用途甲方将位于 的贵州和拓投资有限公司(贵州山海云关食品物流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内商铺(编号) 铺位,计 的场地(含公摊面积),库房(编号) 库位,计 的场地(含公摊面积),有偿提供给乙方经营。第二条:协议期限和费用缴纳1、协议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免租期。合同约定交付使用时间如有变动,期限顺延。2、商铺库位使用费由甲方收取,商铺使用费单价 元/平米/月,库位使用费用单价 元/平米/月。协议期间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两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费用缴纳原则为先缴费后使用。在优惠期间,甲、乙对基础费用(水电费、运行费)进行核算,并按总面积进行公摊,乙方按使用的商铺和库位面积缴纳费用。3、市场管理费由丙方收取,按 元/平米/月计收,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费用缴纳原则为先缴费后使用。公共区域的费用按每家商铺和库位的面积进行分摊。在接到通知 5 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费用。物业管理费用和管理规定另行拟定。4、协议履行期内乙方须于已缴费用截止日前 20 个工作日一次性向甲丙方足额缴清,先缴费后使用场地。逾期未缴,甲丙方将每日加收所欠金额 1%的滞纳金,直至缴清所欠费用。第三条:履约保证金乙方签订本协议时,必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 1、乙方假如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须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5 0000 元)。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甲丙方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通过不同渠道提出赔偿要求。 2、协议有效期乙方未经丙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协议或乙方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由此给甲丙方造成损失,直至甲、丙方提前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售出产品假如发生质量投诉,乙方在 3 个工作日内不及时处理时,由丙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产生的费用由甲、丙方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如因乙方违约或售出产品质量问题直接扣除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