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购 销 合 同甲方:广州绮梦化妆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同进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购买销售甲方产品达成如下协议:1. 合同有效期限1.1 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2. 合同范围2.1 甲方授予乙方在中国 省 市 县 在约定的渠道经销甲方绮梦、梦美施品牌之权力,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需按合同规定在所辖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乙方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变更上述地区,同时不得在授权区域外的任何地点开设或授权第三方开设与甲方有关的销售机构。如乙方出现跨区域经营或其他方式(包括网络、传销等形式)销售甲方产品,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营权.2.2 具体渠道为 3、销售指标,货物结算和库存要求3.1 销售产品: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具体信息详见经甲方盖章确定的产品信息目录,甲方再推出新的产品(或特别品种)详见甲方的新产品上市通知,淘汰的产品详见甲方出具的终止销售通知.根据市场需要, 甲方有可能推出临时促销产品, 甲方有权对临时促销产品进行限量供应,有选择性供应和有条件供应. 3.2 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从甲方以外的其他途径购买甲方产品,对于乙方从其他途径购买的产品,除不能计入乙方年度销售回扣外, 甲方不提供任何服务外,且视情况追究乙方违约责任.3.3 甲方有权向乙订立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乙方年度销售业务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以销售回款额为准、销售回款额指甲方开具给乙方产品出货单及实际到甲方的到账金额)。______年度任务分解表如下(单位:万元)任务总额 1 月2 月3 月4 月5 月6 月7 月8 月9 月10 月11 月12 月3.3.1 如乙方连续三个月不能按计划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经销区域或取消乙方经销资格。3.3.2 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负责铺货并承担铺货产生的费用(包含样品)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天内. 乙方应使甲方要求铺货的经销渠道的铺货率达到 50%,如乙方在以上的规定时间内未达到要求铺货的渠道或连续三个月乙方未能正常供货的渠道,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对该渠道的经销权.3.4.乙方每次进货须根据甲方规定的款到发货方式进行结算.3.5 销售任务的返利3.5.1 完成实际年度经销任务和季度经销任务的经销商可获得相应的年度返利和季度返利,返利计算公式为:经销商实际回款额*返利率,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