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广西黑五类华商综合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广西容县南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在容县产业园工业项目用地(以下简称项目用地)筹建糊类产品扩建项目的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一、项目用地简况 乙方租用甲方的土地位于广西容县侨乡经济开发区内,处在南宁至广州高速公路容县出口连线和容县至岑溪一级公路旁,交通便利,配套完善。该开发区是容县政府重点打造的食品工业园区,规划为现代食品制造工业的生产与服务。 二、项目用地的相关约定 (一)甲方同意将上述产业园内 120 亩工业用地整体租给乙方,租用期为 20 年,用于乙方的糊类产品扩能及与食品制造业有关的项目建设。 1、租金按亩计算,经参考容县同地段的土地租赁价格,适当考虑甲方在工业园区内为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经双方约定,每亩土地的租金为 18000 元/年,全部租用土地的年租金合计为 216 万元人民币。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该地块上建设黑芝麻糊产能扩建项目的建设期内免收租金,从项目建成竣工投产开始计收租金。 3、开始计收土地租金后,乙方应在每年的六月底前将全年的租金向甲方支付完毕。该租金标准可根据所在地物价水平的变化情况每三年协商调整一次,调整的幅度在上期标准的基础上上下浮动 5%。 4、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对该土地拥有优先租用权,续租期为 20 年。如甲方在任何时点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均有优先受让权。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乙方仍需租用上述土地但甲方收回不租,则由甲方向乙方赔偿搬迁生产设施及重建的全部费用。 (二)项目用地建设范围为:地上按规划指标要求条件确定的范围;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垂直深度为:按经审批的规划建筑物室内地台±0.00 米垂直以下 15 米。 (三)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面积的 7%。不能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四)项目用地附着物的权属约定:乙方租用甲方上述土地投资建设食品生产设施及配套设施,乙方对该租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等附着物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五)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及报审要求:必须由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规划设 计单位根据上述规划条件编制且规划方案须报容县建设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