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店面装修施工协议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装饰施施工场地点:玉溪绘丰建材安蒙店 2、施工面积:约 300 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按甲方施工图《云南玉溪安蒙店施工图》执行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不含瓷砖、石材、灯具、墙纸、灯膜、广告字画、窗帘)5、计价方式:1) 室外部分:门头及玻璃门(不含广告字)375 元/㎡,按投影面积计算2) 室内部分:预算造价按有用地面面积计算,500 元/㎡,共计约 150000 元
竣工结算参照乙方《施工单项报价表》进行审核,审核计价若超过 165000元,甲方补贴乙方 50 元/㎡;审核计价若低于 135000 元,甲方扣减乙方 50元/㎡;135000 元——165000 元之间按浮动比率在±50 元之间补贴及扣减
6、工期:自 2024 年 1 月 28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竣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甲方提供的材料: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
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项目,非经甲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