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机械设备施工作业分包合同出租方:揭阳市中胜工程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承租方: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合同编号:(2024)出租字 168 号 因乙方建筑工程施工需要,由甲方出租 4 台塔式超重机给乙方广东省 普宁 南方梅园生态村 施工场地施工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就租赁期内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一、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如下表: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型号独立高度(米)最大工作幅度(米)最大起重量(吨)塔式起重机TC6012-640.5606二、租期、租赁费标准:设备名称型号数量本次安装高度(米)附着套数租 期(月)定 金 ¥·元/台进退场费 ¥·元/台月租金¥·元/台塔式起重机TC6012-64101000045000.0027500.00备注:月租金中含两名司机工资及一名司索工/台(含加班补贴) 三、租期计算方法: 1、租期定为 10 个月,租用期限超过 10 个月部分,按实际使用天数(月租金÷30 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期从甲方塔机主机进场安装、调试合格,交付乙方施工场地使用之日起(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设备起用日期确认书为准)至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拆除之日止。乙方签发的设备拆除(停用)通知甲方代表人必须签收或加盖公章。 2、考勤机安装调试完毕,甲方进行自检,乙方配合。自检合格,甲、乙双方在自检报告上签字、盖章。同时,甲方将塔机交给乙方施工场地使用,乙方在塔机使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乙方未签塔机使用确认书,不得使用塔机。 3、从签自检报告,塔机使用确认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为塔机正常工作日,在此期间,乙方可正常使用塔机,甲方计算租期收取租金。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4、塔机主机进场后,因乙方原因导致塔机不能及时安装,或者塔机安装调试合格,乙方临时不使用塔机,乙方同意从甲方塔机主机进场之日起第十日为租期计算起始日,甲方开始计算租期,收取租金。 5、塔机停止使用后,乙方需及时配合场地清理供甲方人员及吊车进行拆卸,假如因为乙方场地的缘故导致甲方无法拆除塔机退场,那么甲方将租期的时间延长至塔机出场之日。 四、租赁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商定的塔机进退费、月租金标准均为不含税价,采纳人民币结算支付,含税则加 8.5%税款;合同生产时甲方应支付乙方每台壹万元设备定金。 2、进退场费支付: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