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智信创想咨询有限公司微代理商务平台合作协议项目名称:微代理商务平台发布招商信息发布合作协议甲方:北京智信创想咨询有限公司乙方: 签订时间:甲方:北京智信创想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 10 号泰德商务花园 A 座 306 室联系人:王瑞 邮编:100029联系电话:010-56298260 传真:010-84620703 1 / 7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乙方: 地址:联系人: 邮编:联系电话: 传真: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三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利用所开办的微代理商务平台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招商、销售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品类为乙方公司出品的产品,乙方以全国总代理价格(终端价 折供货)向甲方供货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到期前 15 个工作日内,双方协商合同续签事宜
第二条 费用合同签订后,甲方以全国总代理资质(终端价 折供货)通过微代理商务平台代理销售乙方公司产品
乙方同时为甲方提供相应产品资料、商标、专利等资料辅助产品销售产品
产品供货价统一零售价注:正常物流乙方配送至甲方仓库的物流费用乙方承担,以上产品图片及规格以附件形式附于合同后,与主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
2 / 7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 活动策划、录入信息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供商品样品、实物照片以及商品说明书,实物照片须按甲方要求拍摄、提供
甲方在确认商品照片后十个工作日内录入甲方微代理商务平台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因经营需要对商品进行调整,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确认商品调换情况并提供相应商品样品及实物图片
3、收货负责人:甲方委派 李晶利 为收货负责人,身份证号: 130428199101040940 ;联系电话: 18500231037
乙方应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的收货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