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总包、分包单位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甲方: 湖北金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乙方: 宜昌市精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单位)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职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本工程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46—2024)和 JGJ59—2024 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建设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管理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工程地点:三峡大学黄河路分包内容:模板、钢筋、混凝土、砌体、抹灰、外架。发包方式:劳务分包二、工期进场日期:2024 年 10 月竣工日期:2024 年 1 月三、安全生产管理:1、总包方权利与义务:(1)总包方应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负总责。(2)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定理制度,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用电工作,对总包范围内的施工用电活动进行检查和管理。(3)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用电承担连带责任。(4)总包方负责分包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用电教育,培训考核、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备案登记。(5)总包方负责对与建设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6)负责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方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建立救援队伍。(7)总包方应按规定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警示标识情况负责监督检查。(8)参加临时用电工程的“四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9)施工现场临电器材应由总承包方负责提供,在合同或承包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0)总包单位应该确保本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并确保临电设施采购质量合格,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2、分包方权利与义务:(1)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对其承包工程的安全用电负责。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临时用电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2)乙方必须是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