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我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法律规范之不足我希望 我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法律规范之不足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0 前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法律规范修订本(以下简称修订本)2001 年 4 月 5 日发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至今不到 2 年。按我国法律规范的修订周期来说,修订本是很“新”的。由于修订过程正值我国申请加入 WTO 期间,漫长的申请过程,每一个人都不知道何时能加入。修订本从讨论稿开始历经送审稿初稿、修订本送审稿、修订本报批稿,再加上近 2 年的审批,经过了几年时间。由于老法律规范存在的诸多问题,业内人士特别是设计人员对修订本抱有很高的期望,但修订本发布后,修订本的内容和深度与我国当时的经济建设形势已不相称。对比老法律规范和修订本,除了“提到了”ESFRK200 灭火型喷头,我用了“提到了”的字眼,是因为修订本有关 ESFR 喷头的条文内容实在是太少了,不足以指导 ESFR 喷头的设计和安装。其它方面变化也不多,特别是法律规范编制指导思想。我国的消防讨论机构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没有新的产品和试验成果来充实国内的法律规范。国外的法律规范一旦被接纳,必定要符合中国国情或加以修改,使之符合中国国情。对国外产品来说,国外产品制造和系统功能是以认证标准为依据的,任何超越认证标准的修改,都是错误的。假如是针对国内产品,国内产品和系统功能没有认证标准,系统主要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配套产品不完整,因此有关系统设计的规定无法深化阐明,使得法律规范条文的可执行性很差。美国 NFPA 法律规范的修订只是每年将制造厂新研制的经过认证并公布的产品、FM 和 UL 等认证机构的认证标准、大量灭火试验结论和火灾的教训修订进法律规范而已,做的是有米之炊。而国内的法律规范修订往往要做出无米之炊,无论哪一位专家去编写法律规范都是很难的。我国进入 WTO 后,国内的经济进展速度加快,大量的高层建筑和自动化立体仓库在全国不断涌现,与此同时,火灾危险性也伴随着经济的高速进展而高速进展。经济进展和火灾危险相伴相随,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修订本的内容和深度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我国经济进展的需要。没有一个高水平的消防法律规范,就不可能指导出高可靠性的消防系统设计,也出现不了高水平的安装和维护。从 20 世纪 80年代中期,ESFRK14(公制流量系数 200)快速反应火灾抑制型喷头问世,FM 在世界各地仓库中大量推广开始,到 90 年代,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