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经纪人合作协议 甲方(公司):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事项、合作期限 (1)甲方推行“独立经纪人合作制”的经营模式,即甲方与乙方由传统的雇佣关系改变为合作关系,乙方可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离职手续后,再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2)乙方以独立经纪人身份与甲方合作
乙方使用甲方办公场所、电脑网络、电话等办公条件及楼盘资源、客户资源等信息资源,并以甲方名义开展房地产经纪及一切相关业务
(3)甲乙双方约定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为限
第二条 分成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甲乙双方约定每笔成交单实际收到佣金扣除非本人盘源方、钥匙方、合作方、按揭费等其他分佣后所剩佣金为乙方个人实收佣金(以下简称实收佣金)(2)乙方每笔租单按实收佣金的 50%固定比例分成; (3)乙方每笔售单实收佣金的 20%划为开单分成,实收佣金的 15%划为结单分成
(4)乙方当月售单累计实收佣金超过 5 万的,享有 5—25%月奖励分成,具体分段比例为: 50001—150000 为 5%,150001—300000 为 10%,300001—500000 为 15%,500001—1000000 为 20%,1000000 以上为 25%
(5)乙方租单分成在佣金收齐、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可发放
收取现金的,由分行行政助理即时发放佣金的 50%做为分成;佣金为刷卡的,分成将于下周 4 发放(即每周四发放上周周一至周天的刷卡租单分成),并收取刷卡金额 1%的手续费
(6)每月 15 号前,乙方售单开单分成在财务部确认佣金到帐,分行经理批准,公司核准后在每月 25 日发放;结单分成及奖励分成按公司标准在结单后次月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