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程营销策划及独家销售代理合同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商品住宅及商铺由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
项目名称: 2
物业类型:商品住宅、商铺
具体代理范围:本项目所有可售单位
第二条 委托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至止,合同到期,自动失效
如需续签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如需续签,甲方应于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在甲、乙双方合作顺利的前提下,同等条件时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1
须保证所委托项目销售的合法性,并在正式销售前向乙方提供所委托项目已取得销售许可的有关法律文件及楼宇图纸、装修标准、配套设施等有关的资料,包括:1) 开发商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 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3) 小区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房屋立面图、俯视图、室内厨卫设施表等;4) 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认购书范本、与银行签订的按揭协议
有权审定乙方提出的销售策划、宣传推广方案及批准乙方提出的销售进度、销售报价、付款方式等,并在乙方提交相关书面策划建议的 3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或签字确认,组织乙方会同各相关人员或专业公司,对相关项目规划及营销内容进行具体实施
委派一位专业人士,负责项目营销策划、销售过程中协调双方建议及工作事务等相关事宜,审核由乙方代为填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盖章、备案,及银行按揭办理对接、销售物业的产权办理等工作,并负责保管原件
所有房款及定金须由甲方派专人负责收取
承担项目的一切推广宣传制作费用(包括户外广告、报纸广告、展销会、模型制作、售楼书、展板、宣传单和各种类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