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出售方(以下称甲方): 宁兮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5980622333 购买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中介方(以下称丙方):地址:(三方共同确认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相关法律文件及通知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的形式邮寄到三方上述确认之地址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叁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就房产买卖及居间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座落于福建省 福清 市 音西街道石门村融侨城 23 号楼 1502 的房产出售给乙方。土地房屋权证号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用途 住宅 (以下简目标房屋)。乙方经过查阅甲方提供的相关权属凭证和丙方现场带领看房后和甲方所出售房产已充分了解,同意购买上述房产。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购房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壹佰零贰 万 元整,该购房款为甲方实得房款,因目标房屋买卖所产生的税费等由乙方负责。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应支付购房款定金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并按以下第 2 种方式支付给甲方; 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当日直接支付给甲方; 2、乙方支付的购房定金及首付款先交至丙方处。甲、乙双方确认:定金及首付款支付给丙方处,对双方发生定金的法律效力。该定金及首付款待甲、乙双方到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并取得取件单当日由丙方无息支付给甲方。如逾期支付则丙方应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每日 0.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至丙方将该款项付清之日止。第三条、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法律法规政策,并按规定缴纳办理上述房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乙方 承担。(备注:若交易时交易税费政策调整的,承担方应按新规定承担)。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将上述购房款分两次次支付给甲方,已支付的定金可冲抵首期购房款。具体付款日期及金额如下:1)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当天,乙方支付 购房定金人民币叁万元给丙方(此定金可冲抵放款,由丙方出具收据给 乙方),1)买方在本合同签订三日内,须付清购房首期款(大写): 叁拾贰 万 元整(注:此为大概数目,准确的金额需等银行承诺答复后多退少补应付的首期房款);2)买方负责向银行贷款支付给卖方,办理银行按揭所产生的按揭服务费、律师费、保险费、抵押公证费、评估费、抵押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