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营销策划代理合同签订合同双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 电话: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 电话: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代理“ ”项目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明确双方责任义务、保障甲、乙双方利益,特签订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本合涉及到相关定义1
商品房策划:是指代理商依照同房地产投资开发商订立的策划合同书,对该商品房销售、推广策划、业务执行策划,直至后期的物业管理策划等全程整合营销策划,并按合同约定收取策划费的行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针对本合同约定之代理房屋用于约束房屋买卖双方的合同文本
销售底价:是指本合同书乙方代理之商品房可对外销售的最低房产金额
销售溢价:是指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格高于销售底价的部分
实际销售率:为实际销售金额与总代理销售金额之比
实际总销售金额:为所有实际销售房屋的单套销售金额之和
二、委托范围及性质(一)、全程营销代理性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委托乙方作为全程营销代理,项目名称及位置:该项目名称为“ 盛世御景园 ”位于 潍坊市玄武街与潍州路交叉口东南角 代理范围:代理范围为楼盘的总建筑面积的 ,乙方代理销售总面积 平方米
三、甲、乙双方权责(一)甲方权责:1、确立本项目专项负责人,以保证能及时解决营销代理中的各种问题,使该项目高效率、法律规范化的运作
2、向乙方提供本项目销售代理过程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法律文件,甲方抵扣工程款、材料款等抵款房源的明细表,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各项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任何第三方承担销售代理工作
4、协助乙方制定销售方案,及时签署乙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书(销售合同书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标准制定)
5、乙方的营销执行方案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6、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索赔或其它法律责任,由甲方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