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合同人: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c。 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对房地产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意向意见: 1.房屋基本情况 1.1 甲方 xxxx 系夫妻关系,xxxx 系单身,二 oo 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以 xxxx 的名义共同与 xxx 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位于 xxxx 号的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736201],房屋面积 135.77平方米(房屋面积及房屋具体地址以房产证登记为准),现该房屋房产证尚在办理过程中。甲方承诺取得产权证后将上述房屋转让给乙方。 1.2 乙方对甲方拟转让房屋的权属情况已充分知悉。 2.正式合同内容 2.1 甲方承诺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应按本预约合同内容签订正式房地产转让合同。 2.2 正式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以下的范围。甲乙双方对正式合同内容中房地产转让价款、过户登记手续及费用承担的内容不得作任何变更。 2.2.1 该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捌拾贰万元整。即使房产证登记面积出现误差,仍以该价款为准,不作任何变更。 2.2.2 房屋的登记过户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的各项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正式合同的签订时间。 4.权利保证 4.1 甲方保证转让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因甲方故意隐瞒产权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拒不签订正式合同、将房屋转让给他人、提高转让价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贰拾肆万陆仟元整,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 5.2 若乙方拒不签订正式合同、拒不付款、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拾肆万陆仟元整。 6.合同生效 6.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xxxxx 公证处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 乙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