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项目××号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甲方:乙方:为加快 项目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省 市建设局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 工程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2 工程地点及范围: (必须明确施施工场地点或施工里程,即使是暂定里程也必须明确,并注明暂定。)3 承包内容(本条可根据具体的承包内容进一步细化或调整)3.1 基坑开挖、边坡防护、基底处理、基坑回填、余土外运等。3.2 模板安拆、搭拆脚手架、灌注砼、捣固及养生;构件预制、运输、安装;砌体工程砌筑、养生、勾缝;防水层铺设;门窗安装;水、电、暖设施的敷设与安装;抹灰及饰面材料的铺贴等。3.3 钢筋加工制作、绑扎(焊接)成型;预埋管件的加工制作及埋设等。3.4 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现场文明施工等。4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汇现金 元(大写)(合同价的 5%或甲乙方协商的绝对额度)到甲方帐户,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决定是否退付及退付的具体额定(不计息)。5 承包方式及价款:采纳劳务承包模式,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5.1 工程数量及承包单价,详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本合同对房屋建筑工程作业的工费、材料费(甲供材料费除外)、机使费以及间接费、安全质量管理及培训费用、劳保基金等为完成合同约定的第 3 条承包内容而发生的费用进行承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即使国家和省、部所颁布的法律、法规、法律规范、验标发生修改或变更,合同单价也不作调整。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2 本合同单价中不含建筑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由甲方统一缴纳。其他税费由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并向甲方出示已缴纳证据。5.3 合同价格除包含了完成合同规定的承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包含了施工队伍调遣、机械设备进退场、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待工费用、承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未单独计列的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5.4 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工程数量为名义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工程数量,结合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单价确定结算总价。最终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