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与测量设备控制程序(IATF16949-/ISO9001-)1.0 目的为确保及维持检测设备(含实验设备、检测治具、量规等)之精确度,使检查生产过程中用来鉴定产品品质之各量测仪器及工作精确无误,确保品质之可信度。2.0 合用范畴本规定用于凡公司为实验、技术、制造及检查所使用之多个检测设备,不管是本厂、客户或供应商借用者均属之,含测试软体及检查软件(公司不接受员工自有之量具、量测及实验设备)。3.0 权责:3.1 管理单位:计测器(含检测治具)及实验设备管理由品质部实验室负责,其内容以下:3.1.1“检测设备校正管理总表”、“检测治具校正管理总表”、“检测治具校验履历表”、“检测校验履历表”或“校正报告”之作成。3.1.2 有关异动、修理、废弃之业务办理。3.1.3 操作、维护及校验、保管之教育训练。3.1.4 基准器(委外)校正及追溯原则体系之建立事宜。3.1.5 检测设备之分类、编号。3.1.6 使用、校正办法与保管、运搬与储存方式之指导。3.1.7 统计资料之保存。3.1.8“年度计测器实验设各校正计划表”做成,普通校正须于校正日前告知各使用单位。3.1.9 分析校正统计及调节校正周期。3.1.1。检测设备逾期不送校,实验室立刻到现场将检测设备贴上“暂停使用标签”(附表一),严禁现场再使用并立刻安排送校。3.1.11 实验室对使用频率高及核心工序点上的检测设备须不定时查核。3.1.12 查核地点应不影响基准器之精度和查核效果,确实需要时能够在实验室进行。3.2 使用单位:3.2.1 送修、汰换等业务。3.2.2 定时校正之送检。3.2.3 损伤或跌落或异常发生时立刻向实验室请求校验。3.2.4 责成所属对检测设备妥善地保存、放置,避免碰撞、倾倒、掉落并保持清洁。3.3 使用担当者:3.3.1 检测设备之申请、日常清洁和保养保管之实施。3.3.2 对的操作办法之形式,避免搬运、储放之损毁生锈。3.3.3 精度之维持,避免不当之调节,异常发生或偏差是须返校后方可使用。4.0 名词解释:4.1 校正:仪器经校正后,已调节或修正方式,使其符合量测精度规定之方法。4.2 内校:凡校正工作有公司内部自行执行者称之。4.3 外校:凡校正工作必须委托国家认定(或授权)或可追溯国标或国标值检查机构或仪器厂商者。4.4 基准器:凡用以内校其它仪器之原则件,仪器称之。4.5 仪器:凡本程序中规定之检测设备下列皆称仪器。5.0 实施:5.1 检测设备之分类及编号5.1.1 接种类、型式分类(附表二)5.1.2 各检测设备之分类,由实验室统一编号。5.2 校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