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特种设备(器具)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1
1特种机械设备(器具)作业危险性大,技术性强,管理标准高,为保证特种机械设备(器具)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机械设备(器具)安全管理机制的运行过程
2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2
1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由动力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安技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负责监督
公司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包含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
1MP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气锅炉和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压力容器:a最高工作压力(PW)大于等于0
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b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断面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米,且容积(V)大于等于0.025立方米;c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2每台锅炉、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资料必须齐全、完备,并经登记、编号,报上级劳动(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和领取使用证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3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分厂(分公司)、部门必须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维护保养、交接班等规章制度,并加强岗位经济责任制考核
操作人员均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4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分厂(分公司)、部门,必须做好锅炉、压力容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组织整修,严禁锅炉、压力容器带病运行
5锅炉必须按规定每年进行年检,压力容器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验:a外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b内外部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3级的,每6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4级的每3年至少一次;c耐压试验每10年至少一次
2.6锅炉、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附件必须按规定期限定期进行检测
动力部门、质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