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 整 版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和流程 1、竣工验收程序 1、自检 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成后,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尤其是边角要清理干净、保洁做好),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宜早不宜晚 ) 2、预验 监理单位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达到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有抢工的组织能力
) 3、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应及时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 7 个工作日前将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验收方案和验收人员名单,以及完整的工程资料向质监站提交,质监站责任科室经核查符合要求后,在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上签收
质监站收到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对该工程是否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进行检查,并告知建设单位能否按期组织验收
质量监督人员应当对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质量监督人员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建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规 定 的 行 为 或 者 工 程 质 量 不 符 合 强 制 性 标 准 的 , 应 当 责 令 建 设 单位 进 行 整 改 或 者 整 改 后 重 新 组 织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单 位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后 ,质 监 站 应 当 在5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委 托 的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门 报 送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报 告
2、单 位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应 具备的 条件 1、完成建 设 工 程 设 计和合 同约定 的 各项内 容
2、有完整 的 技术档案和施工 管 理 资料
3、有工 程 使用的 主 要建 筑材料、建 筑构配件和设 备合 格 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