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玻璃量具自检操作规程 1 目的 建立玻璃量器校准的规程,保证用于检验工作的玻璃量器给出的量值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 适用于本质检站检验工作中使用的滴定管、分度吸量管、单标线吸量管、单标线容量瓶、量筒、量杯等实验室常用玻璃量器。 3 职责 3.1 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室检验人员对所用各类玻璃量器的校准并对校准结果进行审核。 3.2 检验人员负责对所用各类玻璃量器按规定方法校准,并做出记录。 4 校准项目和技术要求 4.1 外观 4.1.1 玻璃量器不允许有影响计量读数及使用强度的缺陷,包括密集的线(气泡)、破气线(气泡)、擦伤、铁屑和明显的直梭线等。 4.1.2 分度线和量的数值应清晰、完整、耐久,分度线应平直,分格均匀并必须与器轴相垂直,相邻两分度线的中心距离应大于 1mm。 4.1.3 量器应具有下列标记: 4.1.3.1 厂名和商标 4.1.3.2 标准温度(20℃) 4.1.3.3 标称总容量与单位:xx mL 4.1.3.4 用法标记:量入式用“In”,量出式用“Ex”,吹出式用“吹”或“Blow out”。 4.1.3.5 等 待 时 间 : + × × s。 4.1.3.6 准 确 度 等 级 : A 或 B( 分 度 吸 管 专 有 )。 有 准 确 度 等 级 而 未 标注 的 玻 璃 量 器 , 按 B 级 处 理 ; 用 硼 硅 玻 璃 制 成 的 玻 璃 量 器 , 应 标 “ Bsi”字 样 。 4.2 密 合 性 4.2.1 滴 定 管 将 不 涂 油 脂 的 活 塞 芯 擦 干 净 后 用 水 润 湿 , 插 入 活 塞 套内 , 滴 定 管 应 垂 直 地 夹 在 检 定 架 上 , 然 后 充 水 至 最 高 标 线 处 , 活 塞 在任 一 关 闭 情 况 下 静 置 20min( 塑 料 活 塞 静 置 50min), 漏 水 量 应 不 超 过一 小 格 。 4.2.3 具 塞 量 筒 、 量 瓶 将 水 充 至 最 高 标 线 , 塞 子 应 擦 干 , 不 涂 油 脂 ,盖 紧 后 用 手 指 压 住 塞 子 , 颠 倒 十 次 。 每 次 颠 倒 时 , 在 倒 置 状 态 下 至 少停 留 10s, 结 束 后 , 用 吸 水 纸 在 塞 与 瓶 ( 或 筒 ) 口 周 围 擦 看 , 不 应 有水 渗 出 。 4.3 容量 允差、 水 的 流出 时 间 和等 待 时 间 、 分 度 线 宽度 等 均应 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