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劳 务 分 包 合 同(YTJS— 2004— 0214) 工程名称:新疆鲁能和丰电厂4#标段室外管网管道环氧煤沥青漆防腐(不包括辅机循环水、补充水管道 环氧煤沥青漆 防腐 ) 甲方: 烟建集团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河南华通建设安装有限公司第页1 甲方: 烟建集团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 劳务分包人 ) : 河南华通建设安装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室外管网管道环氧煤沥青漆防腐(不包括辅机循环水、补充水管道 环氧煤沥青漆 防腐 ) 2. 工程所在地: 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镇沙吉海矿区二、劳务作业分包项目内容、价款及结算方法1. 分包项目内容:新疆鲁能和丰电厂4#标段室外管网管道环氧煤沥青漆防腐(不包括辅机循环水、补充水管道 环氧煤沥青漆防腐 ) ,施工内容包括管道除锈及两布六油环氧煤沥青防腐。2. 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为 36 元/m2,合同总价以实际工程量乘以合同固定单价为准。3. 结算方法:审定的实际工程量×固定单价。分包方应交纳的税金由发包方代扣代缴。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相应费用。三、履约担保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从甲方向乙方支付(含中间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按比例扣留。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 28 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扣除质量保修金后)返还乙方。若乙方违约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且甲方有权重新选择他人完成合同剩余部分的内容。四、合同价款的支付第页2 1. 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劳务作业量报告的时间:每月 20 日前。2. 工程款的支付:每月 20 日乙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进度结算,甲方于次月5 日前按审定后的月工程量的75%(已扣留 10 %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乙方相应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结算定案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留 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3. 竣工结算:分包结算经甲方审计部门审核签章后生效。五、施工工期1. 自 2011 年 3 月 15 日起,至 2011 年 7 月 30 日止。2. 工期延误2.1 对于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