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自然减少会议记录_附件 4 整理表姓名: 职业工种 : 申请级别 : 受理机构 : 填报日期 : 附件 4 对农户家庭成员的把握界定事项家庭成员是指——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享开支或收入的成员。1、不以户口本登记的人员为唯一依据,实行户口本登记在册和实际居住的人员相结合的办法来识别、判断;2、是共同居住在同一继承、分配的祖屋或建设的住宅内;3、是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为一体、与户主共享开支或收入的成员;4、包括由本家庭供养的在外在校学生、未分家农村外出务工从业人员或随迁家属、轮流居住的老人、因探亲访友等原因临时外出人员;包括没有父母的孩子的“投靠”、嫁进或招婿上门但户口未迁入人员;( 娶进越南媳妇的以护照姓名为准,以及新生婴儿没有居民身份证的,需经当地公安户籍部门甄别并出具身份证号码证明,方可填入系统信息,并在纸质材料备注说明清楚) 5、不包括不再供养的在外在校学生、已分家子女、出嫁人员、出国定居人员、判刑收监人员、挂靠人员或寄宿者、帮工、已应征入伍者;不包括户口登记在一起但事实上已分家分灶居住的、户口挂靠或寄托的亲戚朋友、有父母孩子户口的挂靠等。贫困户家庭成员的自然增加——新出生的婴儿、嫁入或被招婿上门人员、贫困户中漏掉的家庭人口及其它类型。贫困户家庭成员的自然减少——死亡人员、嫁出、出国定居、被判刑收监人员、其它类型( 应征入伍参军人员、户口寄托或挂靠不属于家庭成员的人员; 有父母抚养的小孩户口并户;考取录用为国家党政群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 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干部或职工等财政供养的公职人员 ) 。对自然减少的贫困人口要及时销户或从本户中核减。附件 5 贫困人口审核评定应用的排除法农户有下列情形的,要认真调查、核实甄别,一般不能认定为贫困户。1、近三年内有新建住房,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2、使用高档电器、高档手机,家庭月水电费、燃料费、通讯费明显高于当地非贫困户;3、家庭拥有或使用小轿车、较新价值较高的机动车辆、工程机械及拥有大型农用机械;( 借款购置小型运输车、老旧龙马车、皮卡车、三轮摩托车等从事生产经营的要说明清楚) 4、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的;5、有办企业、开公司、开店铺、办家庭农场、搞规模种养和加工等生产经营实体的;( 借款开办小型的食杂店、水果摊、修理店、流动摊点、小规模种养的要说明清楚) 6、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7、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