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屋拆迂补偿安置意向性协议书拆安[产权调换] 字第 号拆迁建设单位:四川聚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被 拆 迁人: (房屋所有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住 址:甲方根据达县城镇规划的统一要求,经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批准,拟在达县南外镇万达路 号至 号地块上修建“——大厦”(待定),需要拆迁乙方的房屋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达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所有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平等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的被拆迁房屋现状1、乙方房屋座落于南外镇 街 号,产别 有,用途 ,结构砖混,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 m2,《房屋所有权证》达房权证 字第 号,实际测绘建筑面积 m2,双方认定建筑面积 m2,产权人名称
《国有土地使用证》达国用( )第 号
2、乙方保证其所有的房屋没有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和其他形式的权利限制
3、乙方房屋室内附属配套设施情况:天然气 户(专户)水 户(非专户);电 户(专户);光纤电视 户,进户门 樘
第二条 拆迁安置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乙方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方式
二、产权调换安置事宜1、乙方原房建筑面积 m2,甲方安置新房给乙方建筑面积 m2,(含公摊面积)作为甲方应当给乙方的产权调换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积
对此乙方不再补结构价差
2、乙方原商业门市建筑面积 m2,因城镇道路规划要求无法按原门市建筑面积还足,经双方协商同意,未还足的商业门市建筑面积 m2按 l:3 比例与住房置换安置,即安置住宅建筑面积 m2
3、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安置住房给乙方建筑面积 m2,对此乙方不再补结构价差
甲方应当安置给乙方建筑面积共计 m24、乙方自愿选定的住房待定
5、乙方选定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核定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