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或租赁房屋)所涉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1 、 房 屋 坐 落 : 重 庆 市 区 号,即《房屋位置平面图》红色部分所示的位置(该平面图仅作位置识别之用)
2、建筑面积: 平方米
3、产权证号: 4、附属设备设施为:( )(1)清水房;(2)
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一并交还房屋的附属设备设施
如有损坏,应根据甲方向乙方移交房屋时双方事先确认的市场价值赔偿
第二条 房屋性质及用途 该房屋性质为 ,使用用途或经营业态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或经营业态,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
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性质及用途,也不得将租赁房屋整体或分零与他人合伙、合作、联营、入股、出租、出借等以任何方式改变实际承租人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前述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需续租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对甲方提出,在同等租金、租期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3、租赁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未签订书面续租合同,但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且甲方接受的,双方关系视为不定期租赁(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根据租赁期限届满时的租金标准执行,其余事宜根据本合同约定执行)
双方未签订书面续租合同前,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 3 日通知合同相对方后即可单方宣告终止本合同而不被视为违约
第四条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第一年度(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月租金为 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
自第二年度起(从 年 月 日起算,每满 12 个月为一个年度),以后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