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招商证券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股份转让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书【】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股份转让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书二〇一【】年【】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 签订: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宫少林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甲、乙双方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股份转让业务开展合作
遵循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1
1 甲方可向乙方提供(拟)挂牌企业的融资需求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转让、股票发行等需求信息,乙方向甲方提供可供投资的项目信息;1
2 甲方投资目标企业为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的公司或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2
1 可向乙方提供企业融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转让、股票发行等信息;2
2 及时批阅项目信息,及时回复乙方;2
3 确定股票发行/股份转让交易意向后,甲方及时与投资目标企业签署《认购合同》并传真至乙方;2
4 及时开展调研、沟通、谈判等事宜;2
5 保持与乙方的密切联系,共同协商解决问题;2
6 对于甲方确认为乙方推举的项目,甲方不得越过乙方直接与乙方推举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的投资目标企业达成投资交易;2
7 对涉及投资及项目方的各类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3
1 向甲方提供可供投资的项目信息;3
2 协助甲方对投资目标企业进行调研;3
3 协助甲方与投资目标企业进行现场或网络沟通;3
4 协助甲方与投资目标企业进行谈判;3
5 协调甲方与投资目标企业之间的其他事宜;3
6 对涉及投资的未公开信息保密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4
1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合作业务过程中各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