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XX·XX 项目独家招商代理合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如下合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乙方的委任1.1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之商业顾问并做为项目的独家招商代理,乙方接受该甲方委托。1.2 本合同中“本项目”是指位于 XX·XX 项目,且为甲方拥有处分权的物业。1.3 服务的委托时间:乙方服务期至 2013 年 05 月 10 日止,以合同签定日为起始时间。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2.1 乙方应当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职责。为使其履行该等职责,甲方授权乙方与甲方指定的雇员、其他顾问等开展积极的合作。2.2 乙方有义务在甲方提供项目资料和前期讨论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工作计划表的规划在项目定位、租赁策略等方面提供建议,并进行招商代理工作。2.3 乙方在招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介绍,如乙方自行对客户或商户作出的承诺事由时,根据相关法律承担责任。2.4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方案报告或工作行为提出调整要求时,乙方应予及时修改或调整,并至甲方满意为止。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提交的书面建议后,应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如乙方建议未达到甲方项目 需求标准,甲方有权利给予合理的书面理由,乙方应在 7 个工作日内调整新的书面建议,交付甲方并达到甲方认可标准,甲方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应,若甲方没有回应乙方视为接受。2.5 乙方有义务对合作过程中的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与本项目无关的的任何第三方转让、泄露、扩散项目资料、图纸、文件、经济技术指标及其他相关信息。2.6 乙方应妥善建立、保管、及时更新与项目相关的资料档案。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项目完整的资料档案,不得丢失、损毁或擅自涂改。2.7 甲方估计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试营业和 2024 年 4 月 28 日正式开业,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开业并配合组建经营团队。3、乙方的代理佣金、商业顾问费用、开支、其它费用3.1 代理佣金3.1.1.根据客户与甲方签订最终租赁合同,代理佣金为相应租赁合同所约定租金的首年 1.5个月租金的金额(不计算任何免租期)。客属甲方的客户,乙方须协助洽商,代理佣金为相应租赁合同所约定租金的首年的 0.5 个月租金的金额(不计算任何免租期)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1.2. 代理佣金的支付方式(一)佣金提取方式:乙方按招商考核计划和实际完成的招商率提取相应的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