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 目:网络整合营销合作协议甲 方: 乙 方:四川创税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HR2024HT1130签订时间:2024/099/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相关目标网站进行网站推广甲方指定的网站达成以下协议
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整合营销服务,包括内容:网络营销策划,网络炒作,关健词优化,百度竞价排名指导管理,网站资料更新维护管理等综合网络营销服务
第二条 合同总价为 9600 元
第三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相应资料和配备网络管理人员
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网络融合营销网络营销推广项目
2、对技术推广工作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其有效性找到真实有效的潜在客户
第四条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纳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
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服务定位:帮助全中国企业在网上做销售 使命:做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成为中国爱心企业 目标:引领中国低成本效果营销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严禁外传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六条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
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