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巴南区群乐二期安置房一合同段施工外脚手架承包合同甲方:重庆市花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十六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重庆强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建设方同意甲、乙方双方就群乐二期安置房一合同段工程外架施工事项达成以下一致协议,并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群乐二期安置房一合同段
二、 工程地址:巴南区花溪镇群乐村三、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1、乙方严格按甲方编制监理审批的外架方案实施
2、乙方按 JGJ59-99 标准提供施工外脚手架及(采光井)、卸料平台、上人梯安装、翻架、防护棚、人行通道等维护及拆除的全部外架工作
3、乙方负责构筑物室外的垂直段单排防护与双排施工外架、卸料平台、作业层的上人梯的搭设、维护及拆除、花杆的 油漆涂刷(红白色)、围带、150 米之内的外架所需材料的上下车及材料转运、包括垂直吊运(塔吊配合)、预埋件的制作及安装
4、乙方负责: 号楼主体上升至工程完工自用平台
四、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的为准
2、总工期:满足整个工程施工进度需要
五、合同价款:单价:按建筑面积 8 元/平方米(已包含在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包干总价中),此单价含:人工费、文明施工措施费、辅材费、施工管理等一切费用,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六、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法律规范并符合设计要求:1、工程质量应满足设计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设计要求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建设方、监理、施工单位验收通知为准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工期延误导致建设单位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向施工单位收取的违约金)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