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巡 游 出 租 汽 车 经 营 协 议甲 方 : (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 详 细 地 址 : 联 系 电 话 : 乙 方 : (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详 细 地 址 : 联 系 电 话 : 为 加 强 某 某 区 城 市 巡 游 出 租 汽 车 管 理 , 明 确 经 营 权 管 理和 使 用 相 关 事 宜 , 甲 乙 双 方 自 愿 签 订 本 协 议 。第 一 条 甲 方 依 法 授 予 乙 方 辆 巡 游 出 租 汽 车 车 辆 经营 权 , 许 可 乙 方 在 某 某 区 城 市 规 划 区 内 从 事 巡 游 出 租 汽 车经 营 , 经 营 期 限 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31 日止 , 经 营 权 期 限 届 满 , 本 协 议 自 行 终 止 , 由 甲 方 无 偿 收 回城 市 出 租 汽 车 经 营 权 ,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重 新 配 置 。第 二 条 巡 游 出 租 汽 车 经 营 服 务 标 准 根 据 国 家 、 省 、 市 、区 有 关 巡 游 出 租 汽 车 管 理 的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及 交 通 运 输行 业 标 准 执 行 。第 三 条 巡 游 出 租 汽 车 车 辆 经 营 权 在 有 效 期 内 需 要 变 更 、终 止 和 延 续 的 , 根 据 《 巡 游 出 租 汽 车 经 营 服 务 管 理 规 定 》( 交 通 运 输 部 2024 年 第 64 号 令 ) 相 关 条 款 办 理 。第 四 条 乙 方 向 甲 方 指 定 的 银 行 账 户 交 纳 人 民 币 万元 的 履 约 担 保 金 。 假 如 在 经 营 有 效 期 内 发 生 违 约 责 任 扣 罚的 , 于 次 年 1 月 份 前 补 足 ; 因 故 不 能 继 续 经 营 或 经 营 权 到 期不 再 延 续 的 , 甲 方 将 履 约 担 保 金 退 还 乙 方 。第 五 条 甲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一 ) 甲 方 权 利1. 依 法 履 行 行 业 管 理 职 责 ,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监 督 乙 方的 经 营 行 为 ;2. 督 促 乙 方 按 本 协 议 约 定 严 格 履 行 各 项 义 务 ;3. 遇 有 抢 险 救 灾 、 突 发 事 件 等 特 别 情 况 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