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编号: 抵字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人(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当户(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以其依法享有处分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为丙方向乙方申请抵押典当,经审查,乙方同意甲方财产作为抵押物为丙方借款办理抵押典当,并与丙方签订了 当字 号《典当合同》。为进一步明确三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抵押典当的当金最高限额人民币(大写) 整,最高额抵押债权确定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发放的典当金额、费率和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当票》记载为准。第二条 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的具体状况详见本合同抵押物清单附件,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使用权及处置权。第三条 抵押物抵押担保范围为:最高额抵押债权确定期间内乙丙双方所签《当票》约定的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均由丙方承担。第五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检查。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六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全部当金本息总额,保险期限应长于典当期限,财产保险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的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因甲方行为使抵押物价值减少。若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第八条 丙方在本合同最高额抵押债权确定期间内的任一《当票》期限届满,若丙方未能全部归还当金本息,乙方有权不经诉讼直接行使抵押权,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将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归还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丙方追索。第九条 抵押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第十条 抵押期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当金本金和利息。第十一条 甲乙丙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