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最高额保证合同(全额贷) 合同号: 杭联银 (九堡)最保字第 号债权人: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堡 支行(营业部)保证人:浙江金桥担保有限公司 保证人: 保证人: 经债权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额度:债权人根据 2024 年 6 月 9 日与抵押人 王仁驹、舒晓芸 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号: 杭联银(九堡)最抵字第 8011320240000964 号 ),同意自 2024 年 6 月 17 日至 2024 年 6 月 5 日期间内向债务人 杭州东盟石材有限公司 提供最高限额为(大写) 贰佰万元整 (折合人民币)最高额抵押融资
保证人同意为债权人向债务人 杭州东盟石材有限公司 在上述期间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 40%比例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债务人根据约定可循环使用上述融资额度
具体每笔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具体业务合同、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承兑、担保、贷款承诺、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和保函等
第二条 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若保证人为两人以上,则各保证人无论是同时或分别提供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
第三条 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四条 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如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等情况而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或因债务人操作不当,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本合同担保的范围
第五条 债务人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