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有 限 公 司 产 权 转 让 协 议 书转 让 方 : 广 西 共 创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简 称 甲 方 ) 营 业 执 照 :地 址 : 邮 编 :法 定 代 表 人 : 电 话 :受 让 方 : 黄 思 璋 (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 营 业 执 照 :地 址 : 邮 编 :法 定 代 表 人 : 电 话 : 为 彻 底 转 换 企 业 经 营 机 制 , 激 发 企 业 的 生 机 和活 力 , 根 据 甲 方 董 事 会 意 见 , 经 友 好 协 商 , 现 就 甲方 所 属 的 广 西 创 建 工 程 招 投 标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司 ( 以 下 简 称 创 建 招 标 公 司 ) 整 体 产 权 转 让 签 订 协议 如 下 : 一 、 创 建 招 标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1 、 资 产 状 况 截 止 2024 年 8 月 31 日 , 创 建 招 标 公 司 资 产 经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评 估 , 资 产 总 额 为 ××××× 万 元 ,负 债 总 额 为 ××××× 万 元 , 净 资 产 总 额 为 ××××× 万元 。 2 、 人 员 情 况 现 有 在 册 职 工 ×××人 ( 含 挂 靠 ) 。 二 、 转 让 价 款 及 支 付 方 式 乙 方 在 经 营 创 建 招 标 公 司 存 续 期 间 , 每 年 交 给甲 方 人 民 币 为 二 十 万 元 , 以 现 款 方 式 支 付 , 在 每 年底 时 一 次 性 付 清 。 三 、 人 员 处 置 对 原 创 建 招 标 公 司 职 工 按 自 愿 原 则 , 乙 方 优 先聘 用 原 企 业 员 工 , 并 依 法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四 、 乙 方 基 本 情 况乙 方 现 为 创 建 招 标 公 司 桂 林 分 公 司 负 责 人 ( 经理 ) , 具 有 多 年 从 事 政 府 采 购 代 理 工 作 经 验 , 拥 有1较 广 的 政 府 采 购 代 理 资 源 和 专 业 技 术 水 平 以 及 管 理能 力 。 五 、 转 让 资 产 的 交 付 办 法 甲 方 将 转 让 资 产 移 交 给 乙 方 , 并 协 助 乙 方 办 理好 资 产 过 户 和 工 商 登 记 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