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朝阳无限芳菁苑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草 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名称:芳菁苑小区业主大会(授权代表: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芳菁苑业主委员会)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北京市均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建 1050209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续聘乙方为朝阳区芳菁苑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物业名称:芳菁苑小区 (注:以下朝阳无限小区亦即芳菁苑小区)物业用途:普通住宅座落: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 1 号院总建筑面积:233040 平方米,其中可收费面积 201232
35 平方米,包括:居住 170761
35 平方米;幼儿园 3450 平方米;会所 3021 平方米;附属楼 2000 平方米;商场 22000 平方米(幼儿园、会所、附属楼、商场准确的建筑面积待确认)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绿地、树木、道路、共用设备、设施、人工景观等
委托服务的内容:对上述范围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二章 物业服务标准第三条 本小区服务标准依照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法律规范(一级)》(试行)(2024 年最新版 下称《等级一级》执行 (参见附件一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方式实行包干制,由乙方自负盈亏
物业服务费用总额 (空) 元
上述两项费用合并为 1
82 元/建筑平米
月,自 2010 年 1 月 1 日实行,由乙方向业主/交费义务人按年或半年收取,业主自由选择按年或半年交纳
[A3]上述两项费用合并为 2
02 元/建筑平米
月,自 2010 年 1 月 1 日实行,由乙方向业主/交费义务人按年或半年收取,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