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长兴都市中央广场工程木工班组协议 承包单位(甲方):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长兴都市广场项目部劳务单位(乙方): 黄后法 340122196907186050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特别说明:签订本劳务合同的前提是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建设单位(下称业主) 长兴都市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 都市中央广场 工程承包合同,乙方承认并确认甲方承包该工程。第一条、工程概况1.1.1 工程名称:都市中央广场工程1.1.2 工程地点: 长兴中央大道1.1.3 工程内容及范围: 1 、图纸范围内:本工程全部基础、主体结构的 所有模板工程(包括二次结构、后浇带、非房屋结构部分砼工程中需支模部分模板,结构中止水螺杆等; 2 .图纸范围外:本工程临时设施及现场所有需木工班组配合的木工工作 , 还包括皮数杆制作,由于模板支撑问题引起的砼表面不平整的凿平、面层修理工作等; 3 .文明施工:本工程施工期间,木工工作间、木工仓库间的保洁工作, 自身工作面的落手清工作,施工过程中材料按要求堆放、垃圾清运至甲方指 定 地 点 , 主 体 工 程 完 工 后 所 有 模 板 、 方 木 并 运 输 至 甲 方 指 定 地 点 归 堆(施工场地围墙范围内),钢管、扣件堆至甲方指定地点,山型卡及配套螺帽等工作,上述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 4 .其他甲方认为需木工班组配合的工作;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5 .附加责任: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扣件、山型卡、配套螺杆、配套螺 帽的保卫及保管责任。 1.1.4 劳务承包范围: 同上 1.1.3 条 发生下列情况,经甲方确认,乙方办理工期签证,顺延合同工期:1.2.1 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1.2.2 其它非乙方责任影响施工,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1.2.3 工程质量等级: 浙江省文明标化施工场地、浙江省优质结构、浙江 省“钱江杯”工程 ;1.2.4 合同价款:本合同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材料费、人工费,暂定 1500 万元,最终以结 算为准。(根据约定单价暂估,单价已包含上述 1.1.3 条所有工作内容的 价格) ;1.2.5 乙方投入施工人数:满足甲方进度、质量需要。1.2.6 乙方自带工具、材料:方木、模板,机械(如平刨、压刨、圆锯机、手电刨、电焊机、电焊条、二级以下的配电箱、手提切割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