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加盟经营协议甲方:南雄市百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发证机关:为进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法律规范驾驶员培训管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经营方式乙方将其粤 F 学 、粤 F 学 、粤 F 学 、粤 F 学 ;其中:大型教练车辆 辆,小型教练车辆 辆,转入甲方名下。其中,乙方的加盟费每台车人民币伍千元(¥5000.00 元),须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合同签定后加盟费不退还乙方。甲方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乙方实行自主招生,自负盈亏。二.甲方的权利义务1.协助乙方办理教练车辆的过户变更手续,过户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2.负责乙方教练车辆、学员的档案资料管理。3.负责乙方学员的登记批班业务,协助乙方解决学员培训、考试、领取及培训业务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协助乙方解决困难或问题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4.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教练车辆的保险购买及其索赔业务,为其提供办理手续所需的有关资料,其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5.负责督促检查乙方的培训活动,定期检查乙方的教练车辆安全设备是否齐全、完善,车容、车貌是否干净。当检查发现乙方的教练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或车容、车貌不干净,有权责令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整改。逾期后,若乙方不予整改或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强制乙方配备、修理、清洗,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6.甲方严格执行省、市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如遇省、市交通部门要求对教练车辆进行车身变更、改装或需要装 GPS 行驶记录及 IC 卡等有关装置,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若乙方不按省、市交通部门的要求执行,而导致甲方培训学校不能正常营业或罚款,乙方由此原因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处于乙方不低于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 元)的罚款。7.负责根据考场的有关规定,为乙方的教练车辆划定各科目的考试指标,且为乙方科目二提供培训场地。8.甲方与乙方协议签订后,即加盟生效。甲方按每台车次一次性收取加盟费人民币伍千(¥ 5000.00 ) 元,同时收取场地费大型教练车辆 元/台,小型教练车 元/台(每年一次)。如在合同期内,乙方若有违反省、市交通部门的规定,以及有损害甲方名誉和利益,甲方有权不予退回加盟费并终止本协议。三.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加盟挂靠甲方的教练车辆限定为大型教练车辆 台,小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