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买卖合同出卖人: 晋城市瑞佰商贸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买受人: 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六分公司 签订地点: 晋城市公租房施工场地会议室 签订时间: 2024 年 4 月 18 日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单位:元产品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除税单价增值税率含税价格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按买受人要求的时间及数量及时交货;分批送货,每一批货买受人以书面形式提前 18 天通知,每一批 货分次在收到通知后 20 天内送到 买受人指定地点。见明细见明细见明细/见明细以实结算见明细见明细见明细 含税总计:/项目名称:晋城市公租房项目 项目地点:泽州县南村镇二、质量标准: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出卖人确保产品质量,质保期一年,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出卖人无条件更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包装材料以货物不受损坏为标准,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五、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商品标牌应完整,出厂检验报告应齐全。 随机必备品、配件免费 供应,质保期内易损件根据买受人需要免费供应。 六、合理损耗和及计算方法:( 易损耗品参考常规使用材料合理损耗表)。 七、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验收合格时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八、交提货方式、地点:泽州县南村镇公租房买受人施工场地 九、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出卖人负责运到目的地并按要求卸到指定地点,运费、装卸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十、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第二条标准由买受人自检。 十一、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无 十二、结算方式、发票提供、开票信息 1、出卖人凭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买受人经税务机关认证、抵扣税款后向出卖人结算。 2、出卖人提供内容完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买受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要与本协议约定内容保持一致,专用发票备注栏中要根据协议内容,注明项目地址、项目名称。同时,出卖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保持洁净洁净,不能有污损和折叠,发票专用章不能遮挡发票金额。因出卖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法律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超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由出卖人承担,且不免除其继续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如涉及货物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出卖人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