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蓝湾豪庭样板房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清远市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名称: 金信蓝湾豪庭 承包单位: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清远市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金信蓝湾豪庭样板房室内装饰工程,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金信蓝湾豪庭》1#楼(香槟丽舍)、3#楼(莱茵丽舍)、4#楼(康桥丽舍);二、工程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三、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1、承包方式(1)总价包干
乙方包工包料、包税金、包工期、保质量、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包验收、包风险
(2)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2、承包范围(3)金信蓝湾豪庭 1#楼香槟丽舍(502)、3#楼莱茵丽舍(301)、4#楼康桥丽舍(303)室内装饰装修、广播系统、给排水、强弱电施工、灯饰工程等设计图内的全部内容
(不包括空调、家具、窗帘轨道及窗帘布、厨房设备、摆件、吊顶大水晶灯)
(4)乙方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所有项目及工作,不论该项目及工作有否在本工程招标文件内详述或图纸中注明
(5)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招标文件所包含的项目
四、工程期限1# 楼 香 槟 丽 舍 ( 502 ) 施 工 总 工 期 为 30 日 历 天 , 3# 楼 莱 茵 丽 舍(301)、4#楼康桥丽舍(303)施工总工期按投标文件工期为 40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双方确认签字的开工报告为准
五、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法律规范、规程、标准验收质量达优良
六、工程承包价: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