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湖州幸福里样板房装饰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湖州华煜瑞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第一条:工程名称、内容、范围及承包方式工程名称、内容:湖州市市北 19 号地块幸福里小区样板房精装修工程。承包范围:1 号楼 4#房及 7#房经甲方确认的装饰工程设计图纸内容。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主材由甲方签证乙方采购办理)及精装修施工过程中所有明示或暗示的一切工序、资源及相应的措施费用。第二条:工期及工期顺延条件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工程必须 60 个日历天内竣工且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均已撤退清场。工期计划: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完工因承包范围,内容及重大设计修改(甲方提出修改),由于执行甲方及设计师要求的重大设计修改,而引起乙方在关键线路(经监理、甲方代表确认不可调整的线路)的施工内容不能连续施工,在乙方提供确实、详细证明情况下,应由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并通知相应延长期。第三条:工程造价工程暂定总价: 人民币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数量均为暂定数量,该些数量将按经业主及监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理确认后的 竣工资料的实际数量调整。本工程量清单内安装单价和综合费率为固定包干单价和固定包干费率。该安装单价和综合费率包括工程所需的开办费,包括不限于本工程之现场临时水电费、工人住宿、临时办公室、临时通信、维修、垃圾清理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直接或间接费用。本合同双方约定工程所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由乙方现场挂表,按实际市场用电用水单价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后工程款支付水电费用。按国家规定,本承包工程之承包方应交纳的一切税项及费用,应已包含在本工程总价内,并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工程款支付 ⑴ 精装装修工程墙面、天花石膏板封顶,并经监理、甲方代表确认质量合格及符合合同约定后,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 20%;油漆完成并经监理、甲方代表确认质量合格及符合合同约定后,甲方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 50%;工程完工并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 75%;乙方按《湖州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报竣工资料给甲方审核。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完整的、必要的审计资料六个月内,甲方出具审计报告,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付至最终审核结算价的 95%; ⑵ 余 5%的保修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并在承包方提交保修证书起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 2.5%余款,其余保修金于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