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桶装水供应协议甲方:宝鸡高新开发区桥南友缘水店乙方: 磻溪镇二郎庙小学为了明确甲方和乙方送、订水期间的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一、送水地址及送水方式:1、本协议时限为:2015 年 9 月 1 日-2016 年 8 月 31 日,送水地址为磻溪镇二郎庙小学 ;2、在履行合同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用水需求。3、甲方必须在乙方需提供送水服务时,保证乙方不缺水。如有特别情况需提前电话通知乙方。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桶装纯净水必须符合国家直接饮用水水质标准且包装完整;提供有效的桶装水生产厂家的《检测报告》。保证所送水质符合国家《QS 水质卫生检验合格》。5、如因甲方所供水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对乙方员工身体及生命造成危害,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6、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 18 台温热饮水机供乙方使用,甲方负责饮水机的维护保养及清洗。二、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1、水价:乙方向甲方订购的桶装纯净水,单价为人民币 8 元/桶(含税),以送水记帐卡经甲方指定人员签收数量为结算凭证。2、水费结算方式:乙方按每学期统一结算方式。甲方每学期末与乙方指定人员核对送水记帐卡,无误后于甲方应及时前结算票据(含税发票)及送货单据交乙方,乙方付款给甲方。三、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解决。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发签字生效。甲方法人(签章): 乙方法人(签章): 电话:18992758389 电话:0917-67590462015 年 9 月 1 日 2015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