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水稳基层承包合同协议书总承包方: 河南省创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宋城路 道路工程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承揽修建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宋城路道路工程第一合同段工程并接受了乙方对本工程水泥稳定土基层项目的施工,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双方于 2024 年 月 日共同协商并达成如下条款,作为双方履约的依据:第一条 工程概况1
1 项目名称:水泥稳定土基层1
2 承包范围:水泥稳定土的摊铺、碾压、养生、摊铺前清扫、水泥稳定土的运输、人员辅助及其甲方施工图设计中所有与此相关的附属工程的施工
第二条 工程总价及支付2
1 本工程采纳单价制,承包单价为 5
00 元/㎡(大写:每平方人民币伍元整),此单价包括乙方所承包工程费用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
2 乙方在其工程完工后并经甲方、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或其指定的第三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 20 日内总计支付乙方承包总价的95%,剩余 5%在缺陷责任期两年后无质量事故甲方全额返还乙方
第三条 工期及阶段工期目标3
1 总工期: 天,开工时间从甲方下达的开工令算起
2 阶段工期: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每月下达的施工计划及对总工期作出的调整
第四条 工程质量4
1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以及其对应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 100%
达不到上述要求时扣合同总价的 1%作为处罚
2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或补救,返工或补救措施必须报甲方批准,返工后仍达不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质量责任和经济损失及质量信誉责任
3 凡因乙方承包的工程,乙方必须建立工程质量控制自检体系,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及各项验收资料;施工过程中虽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但仍不改变和免除乙方对整个合同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