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河南师范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多出高层次、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提高我校的学术水平和知名度,学校设立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出版资助的学术专著(不含教材)须符合以下条件: 1
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2
须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及《河南师范大学学术道德与行为法律规范》要求
第三条 学校维护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工作的严肃性
对资助出版的学术专著的评审,由河南师范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审程序独立进行,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评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是科技处和社会科学处
第四条 河南师范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的申请,一般每年受理一次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五条 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老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申报时必须由两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举,并写出书面推举意见
第六条 申请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著作内容不得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或内容
第七条 必须具有正规出版社的出版计划或出版合同
选定的出版社应是我校规定的导向出版社
第三章 申请程序第八条 申请者必须如实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学术专著资助出版申请书》
第九条 申请者所在院(部、所)应对申请书进行审核,保证申请书的各项内容实事求是
第十条 各院(部、所)要通过其学术委员会对申报的学术专著进行仔细的初评,并出具评审意见,按学术水平排出顺序,确保申报质量
第十一条 申请者提供的申报材料包括《河南师范大学学术专著资助出版申请书》、书稿和出版社出版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第十二条 学校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受理由各院(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所)统一上报的申请材料
第四章 出版资助的评审第十三条 学校主管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认定,对申报的学术专著和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及书稿内容查重
重复率超过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