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 律 服 务 合 同(民事诉讼)案号:(2024) 号委托人(甲方):住所:受托方(乙方):住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就法律服务事宜,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乙方 律师为甲方与 一案的一审代理人。2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根据案件的需要,乙方可指派的其他律师、律师助理、秘书处理与本案有关的一般性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送达法律文书、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3 .有关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代理人的工作范围是: 代为提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参加调解;代为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代领款项等。4. 律师服务费用、办案费用支付办法:(1)根据本案的情况和诉讼标的,根据云南省司法厅、物价局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案律师费为 元整(¥ 元),该费用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当日内一次性支付;(2)乙方收到甲方律师费后,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3)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生效后,自乙方律师开始工作之日起,不论本案是对方自动履行或调解成功、一审审结或二审审结,甲方均不再向乙方交纳任何律师费,乙方也不退还甲方交纳的律师费用。5.甲方义务(1)甲方应向承办律师真实地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信息,以及律师所要求的其它材料;(2)如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之乙方和承办律师;(3)根据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4)不向乙方和承办律师提出违反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要求。6.乙方义务:(1)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接受委托后必须立即开始工作;(2)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3)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行事;(4)除本合同约定的律师服务费外,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但律师为甲方代缴代付予其他机构的诉讼费、评估费、保全费等费用除外; 1 /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保持与甲方的联系顺畅,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甲方联系电话为: ,邮箱: ,通讯地址: ;乙方联系电话: ;邮箱: ; 7. 其他约定:(1)依照相关规定,乙方及经办律师不得对案件处理结果作任何承诺。(2)乙方和经办律师以及参加事务处理的其他乙方人员,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以及案件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以下简称“甲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除业务工作需要外,不得向无关人员披露甲方秘密。(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