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事指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一)、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 年 3 月 15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 号文)
3、《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 号文)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 号文)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4]825 号文)6、《山东省地税局关于发挥税收扶持作用促进科技自主创新的意见》 (鲁地税发[2024]53 号文)(二)、申报条件1、凡在济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所签订的技术合同均可由技术卖方,申请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2、向济南市技术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提出认定登记申请,所提交的技术合同应当是符合《合同法》规定,内容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原件一式三份和有关附件
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按地域一次登记制度,一般在合同签定当年度进行,且技术交易额一次性核定
(三)、办理程序(四)、办理时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
(五)、办理结果对准予登记的,加盖审核章和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并出具认定登记证明
第一次送审的单位提供:1、 营业执照、2、 组织机构代码证 副本及复印件篇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咨询合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 ):授权代表 :电子信箱:通讯地址:受托方(乙方 ):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授权代表 :电子信箱:通讯地址:本合同甲方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向乙方进行技术咨询,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