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扬安集团三分公司项目风险抵押承包协议书发包方:江苏扬安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第三分公司 海企 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一、总则为充分调动施工人员的积极性、制造性、奖勤罚懒、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和实现经济效益,确保对业主施工合同的履约,根据《江苏扬安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风险抵押承包试行方案》精神要求,经甲方、乙双方磋商,订立本风险抵押承包合同
二、承包主体及风险抵押金:以 张松元 为主的全体参股人员
根据《江苏扬安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风险抵押承包试行方案》精神要求本工程的风险抵押金金额为 64 万元
本工程项目经理 张松元 ,占股本 50 %,项目副经理 施晶、陶进 ,占股本 20 %、其他管理人员及参股比例(15%): 孙素超 5% ; 丁俊: 3% ;胡更岭 3% ; 陈玉才: 4% ; 后方( 15% ):朱小波( 2 万)、樊存和( 2 万)、董立新( 2 万)、 李勇军( 2 万)、其他人员 1
假如项目部其他人员和后方管理人员都不愿出资,可以由项目经理一人出资
项目经理聘用的其他管理人员必须报经分公司备案
人员基本工资仍按公司原有政策发放
项目经理为吸引人才而给施工员开出的其它薪酬必须符合市场基本行情,且必须报经公司经理室审核同意,以便保障人力资源薪酬水平的总体稳定,防止发生大的波动
对于没有出资的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可以在承包兑现时给予他们奖励
三、承包方式:项目承包成本是指与项目有关的所有直接费、间接费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营费用、招投标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现场管理费;项目审计费用;上缴土建总包费、配合费、水电费、维保费用;乙方人员所有收入及“五险一金”、福利费用;乙方发生的财务费用(如占用资金的利息);政府规费等等
各项管理费用由甲方根据工程造价核定费用比例,算出费用总额,按月打包下达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