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贵州省消防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 消防自动报警设计施工图、喷淋设计施工图、暖 通设计施图所示内容: 1 、所有室内 火灾 自动报警 系统 的设备采购及安装; 2 、所 有室内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含喷淋水泵控制箱); 3 、所有 室内 消火栓系统 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含消防水泵控制箱); 4 、所有 室内 防排烟系统的 设备采购及安装(含风机控制箱) ; 5 、 消防泵、喷淋泵、风机的电源进线安装由 甲方负责,乙方负责风机控制箱到风机和水泵控制箱到水泵的到电源配管、配线及调试
6 、地下消防水池的进水部分的设备采购及安装
7 、应急照明系统、防 火门、气体灭火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纳包工包料(材料须甲方认可)的总承包方式;本合同范围外的施工内容另行签证计算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根据设计及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达到合格
五、结算方式工程款采纳预结算方式结算
六、合同价款支付1、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另行约定,并严格根据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付款方式执行
2、付款方式:乙方进场施工后,每月 25 日向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