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项目委托代理合同书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 电 话: 受 托 方: 深圳市隆塬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西座 41-42 层 电 话: 0755—8955 3333 二○一三年一五年 七 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业项目委托代理合同书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受 托 人:深圳市隆塬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西座 41-42 层 电 话:0755-8955 33333 传 真:0755-8253 883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 项目(暂定名)商业的全程营销策划、独家招商总代理、独家销售总代理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甲乙双方及项目情况1、甲方:系指 公司,甲方为 项目的合法进展商,具有组织项目开发及销售、经营的全权
甲方确认将在 省 开发的 项目(暂定名)委托给乙方进行全程商业策划、规划、独家招商代理及销售代理
2、乙方:系指深圳市隆塬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乙方确认接受甲方委托从事 项目全程策划、独家招商代理及销售工作
3、本项目情况:1)项目地址: 2)项目地块宗地号: ,项目四至范围
3)项目占地面积约㎡,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 ㎡(备注:最终面积以政府批准方案为准)
4)项目包含商业、办公、公寓用途物业
项目暂定名为项目,在项目名称发生变更后,不改变本合同对本项目的实质描述
第二部分:委托期限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商业的全程策划、独家招商代理及独家销售代理单位,本项目委托期限由签定合同当天起至项目正式开业止
在本委托期限到期前 30 天,甲乙双方协3下载后可任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