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师 范 大 学 物 电 学 院 课 程 设 计 报 告 课 程 名 称 : 单 片 机 课 程 实 训 题 目 : 智 能 交 通 灯 系 统 专 业 班 级 : 学 生 姓 名 : 学 生 学 号 : 日 期 : 指 导 教 师 : 1 说 明 : 1、 报 告 中 的 第 一 、 二 、 三 项 由 学 生 在 课 程 设 计 开 始 前 填 写 , 由 指 导 教 师 指导 并 确 认 签 字
2、 学 生 成 绩 由 指 导 教 师 根 据 学 生 的 设 计 情 况 给 出 各 项 分 值 及 总 评 成 绩 , 并填 写 成 绩 评 定 表
3、 所 有 学 生 必 须 参 加 课 程 设 计 的 答 辩 环 节 , 凡 不 参 加 答 辩 者 , 其 成 绩 一 律按 不 及 格 处 理
答 辩 小 组 成 员 应 由 2 人 及 以 上 教 师 组 成
答 辩 后 学 生 根据 答 辩 情 况 填 写 答 辩 记 录 表
4、 报 告 正 文 字 数 一 般 应 不 少 于3000 字 , 也 可 由 指 导 教 师 根 据 本 门 课 程 设计 的 情 况 另 行 规 定
5、 平 时 表 现 成 绩 低 于 6 分 的 学 生 , 取 消 答 辩 资 格 , 其 该 课 程 设 计 成 绩 按 不及 格 处 理
6、 课 程 设 计 完 成 后 , 由 指 导 教 师 根 据 完 成 情 况 写 出 总 结
7、 此 表 格 式 为 江 苏 师 范 大 学 物 理 与 电 子 工 程 学 院 提 供 的 基 本 格 式 , 指 导 教师 可 根 据 本 门 课 程 设 计 的 特 点 及 内 容 做 适 当 的 调整
2 一 、 课 程 设 计 目 的 、 任 务 和 内 容 要 求 : 通 过 该 课 程 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