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单位名称:夏县公安局序号抽查事项名称抽查根据抽查主体抽核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方式抽查内容及规定备注1对获得互联网服务营业场合安全审核意见书的单位监督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合管理条例》夏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对获得互联网服务营业场合安全审核意见书的单位监督检查30%2现场检查1.营业性联网单位与否获得《互联网服务营业场合安全审核意见书》。2.有无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证件或统计有关上网信息。3.有无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统计备份。4。变改名称、地址、法人等有无办理有关手续和备案。5.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6、营业期间封堵安全通道。7、私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方法、2对旅馆业的检查《旅馆业管理方法》和《治安管理处分法》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全县全部旅馆50%12现场检查旅馆与否登记住宿旅馆信息、与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3对娱乐场合的检查《娱乐场合管理条例》夏县公安局治安大全县歌舞厅、会所100%12现场检查与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和安全隐患队4对民爆单位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全县石料厂、民爆仓库、烟花爆竹存储库100%12现场检查民用爆炸物品的审批、存储、运输5对金融公司的检查《银行营业场合安全防备规定》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全县的金融网点、守库押运100%12现场检查安全防备设立与否达标、保安人员与否配备到位、联网报警与否与 110 连接6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方法》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车、驾驶人20%2路面现场检查1、机动车与否注册登记、超员、超速、套牌、假牌、遮拦号牌、有无检查合格标志、有无保险标志。2、驾驶人与否有驾驶证、酒后驾驶、与否随身携带驾驶证、与否存在有证无工业化违法行为,与否佩戴安全带、安全头盔。7对公众聚集场合开业前的消防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 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夏县公安消防大队获得公众聚集场合开业前消防检查合格证100%1现场检查1、公众聚集场合开业前与否办理消防检查合格证;2、与否有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培训统计;3、消防设施、器材配备设立与否符合原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 公众聚集场合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私自投入用、营业的。8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状况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