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居间合同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身份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足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一、委托事项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工程项目(下列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建设单位 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后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订立该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建设单位就该项目订立书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二、甲方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2、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方面推行和建设单位所订立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推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商定,向乙方支付居间酬劳。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 %向乙方承当违约金。三、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3、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四、居间酬劳的计算办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1、本项目居间酬劳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2、居间酬劳结算方式: 居间酬劳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建设单位订立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支付予甲方的第一笔工程预付款(即工程总造价的 %)到账后,次日将酬劳总额中的 万 (大写: 元整)以现金形式支付予居间人;其后在叁 个月 正常施工工期内,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居间酬劳剩余的余款,甲方能够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3、甲方能够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入乙方指定账户,也可直接支付现金予乙方指定代理人。六、保密事项1、甲乙双方均应充足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作出不利对方的任何行为,否则有权规定对方承当违约责任。3、如果甲方以有关公司或在南宁本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业主方订立承包施工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商定条款支付居间酬劳。七、合同终止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 ,乙方仍未完毕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2、如居间成功,本合同双方权责完全推行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