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方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有关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告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依法规范、疏堵结合、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原则,依法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为人民群众发明安全、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二、整治对象(一)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三轮车的公司和个人。(二)无号牌、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保险凭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三)在禁行路段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以及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超载的三轮车。(四)未经交通部门审批,没有营运手续,非法运行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三、组织领导成立××镇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专项整治工作。组 长:副组长:成 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联合执法中队,办公室主任由中队长兼任,负责“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各村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和路面管控工作实施督导检查。四、办法环节“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从 4 月 1 日起至 12月 31 日结束。分四个阶段:(一)准备阶段(4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一是要摸清底数,要认真清理排查本辖区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的数量;二是主动宣传注册登记时间和流程,确保广大群众能顺利注册登记。(二)实施阶段(6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全方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路面整治工作。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公司的日常监督,督促销售公司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它标记,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正当律法规和原则规定。(三)检查整治阶段(9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依法严肃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秩序,维护安全稳定。(四)督查总结、完善制度阶段(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面、系统总结,提炼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出现重复。五、工...